晋宁县妇幼保健所“文革”后于1977年重新成立,并于1995年更名为晋宁县妇幼保健院,肩负着全县12个乡(镇),129个村委会的妇幼保健工作。2002年门诊48451人次,住院1224人次,全年业务收入296万元。
保健院现有65名职工,其中业务人员58人,中级职称12人,有病床40张,配有B超、心电图、X光机、全自动血球分析仪、半自动分析仪、尿十项分析仪、婴儿培养箱、麻醉机、胎心监护仪等先进医疗设备。
晋宁县妇幼保健院,始终坚持“以保健为中心,以保健生殖健康为目的,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,面向群体,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”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,把保护“母婴安全”放在首要位置,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妇幼卫生工作上,建立建全县、乡、村三级妇幼保健网。加强基层培训、积极推广农村妇幼保健适宜技术、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、实施贫困孕产妇信院分娩救助、提高了我县妇女、儿童的健康水平。
2002年与1996年率指标相比情况: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.55%;80.11%;住院分娩率92.57%;79.62%;新法接生率98.42%;97.77%;高危孕产妇筛出率20.48%;9.11%;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7.72%;97.19%;孕产发死亡率71.81/十万;57/十万;儿童系统管理率76.67%;59.43%;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78.07%;54.32%;高危儿童筛出率17.39%;6.1%;高危儿童管理率98.96%;77.9%;新生儿死亡率9.34‰;19.95‰;婴儿死亡率14‰;25.65‰;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.83‰;31.35‰。
晋宁县妇幼保健院,多年来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,树立起了良好的妇幼保健形象,先后获得“省级文明单位”、“市级文明单位”、“省级文明妇幼保健院”、“巾帼文明岗”等荣誉称号。前任院长杨燕同志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。